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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主要农作物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管理办法》解读(文章)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作者:通讯员   阅读量:12312 Views

一、概念

主要农作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

联合体品种试验是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的品种试验,包括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

绿色通道品种试验是由符合农业部规定条件、获得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许可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组织实施的品种试验。

二、新时期品种试验管理的工作重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称《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品种试验的作物种类、试验内容及管理方式有了新的变化,试验类型新增了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为了加强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规范品种试验工作,科学、公正、及时地为品种审定提供依据,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提升品种试验筛选效率,服务于我省农业生产。

三、新时期品种试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

按照品种试验立足“服务农业生产、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种业发展”思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制定我省主要农作物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品种试验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权责法定,所开展的品种试验工作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品种试验的申请受理、方案的制定发布以及试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权责明确原则。申请者、承试者、监管者都各负其则。申请者是品种安全的主体,应当对品种的真实性、适应性和抗逆性负责。承试者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县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品种试验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保障安全原则。通过品种试验鉴定,加强试验考察,及时淘汰有严重缺陷的品种,保障品种种植安全,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

(三)重要内容

一是试验作物种类。根据《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缩小了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范围,品种试验作物由原来的9种(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马铃薯、油菜、西瓜、花生)缩减为5种(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

二是试验内容及类型。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放开试验渠道,新增了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性育种机制,加快品种审定推广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种子企业及科研单位的育种创新能力。二是有利于解决两级(国家级和省级)品种试验能力不足问题。三是有利于推动品种试验审定制度的改革完善。

三是试验收获测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新增了现场收获测产工作,避免试验数据造假。因此,在制定本办法时,也相应增加了现场测产环节。

四是试验管理方式。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品种试验由牵头单位统一申请,试验方案经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审核,审查合格的方可开展品种试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是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申请,试验方案报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备案。

四、本办法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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